范苗苗不想参加篮球队的理由很简单,周末她得回家。

    她父母都是知识分子,爸爸在教育局工作,妈妈是中学的语文老师。

    平时工作都很忙,星期天难得全家能够聚在一起,妈妈会做点好菜,爸爸也会喝上一杯。

    大家都很喜欢这种每周周末全家人一起吃饭的感觉。

    她要长时间不回家,绝对会被妈妈抱怨,又说什么女儿大了,翅膀硬了,女大不中留,诸如此类的话。

    而且,她觉得就算她加入篮球队,也不会给东欧语系篮球队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她身高倒是够高,但是她也没专业练习过篮球啊。

    只不过在高一那会儿,班级篮球赛的时候,和大家一起打过而已,知道运球和投篮,仅此而已。

    可是,听听周天凌这家伙是怎么说的?

    就好像她不参加,就没有天理似的:

    “安妮塔,你不参加篮球队,不仅是东欧语系的损失,更是你自己的损失。

    有个大诗人曾经说过,天生我才必有用!你这么好的身材,天生就是在篮球场上虐菜的啊!

    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到时候你把对方都干趴下了,你就能体会到这句诗的境界到底有多爽,啊不,有多牛”。

    范苗苗有点懵:

    “哪个大诗人说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这两句诗?”

    “啊?那个啥,不要理会这些细节,谁写的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东欧语系篮球队,特别特别的需要你。

    没有你,我们可能是菜青虫,有了你,那我们就是毛毛虫…”。

    范苗苗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你这都什么比喻啊?什么这虫那虫的,你不知道我们女孩子最怕虫子了?”

    “那我换一种说法,但使范家女将在,不叫他系再猖狂!”

    “你这样乱改古诗,让我妈听到了,少不了一顿教训。不过,你今天倒是像一个燕都人了”。

    “怎么说?”

    “你今天特别贫呗”。

    女生宿舍楼,203房间窗户边,两个小脑袋瓜挤做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