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的律师战,小盗版商安腾仁平终于等来了法院最终宣判,他败诉了。

    不过法院没有支持太宇科技提出的两亿四千万日元索赔请求,只是象征性让安腾仁平的企业,支付了十万美元、也就是两千四百万日元赔偿。

    这点钱,连律师费都不够支付!

    关飞却对此很满意。

    盗版这种东西是非常让人头痛的问题,因为它其实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君不见,自国家对外敞开大门以来,就持之以恒地在学习(仿冒)他国产品。从盗版软件到山寨手机,从随身听到平板电脑,无数全球顶尖企业,面对国内汹汹的盗版浪潮,也只能暗自咬牙切齿,偶尔才会抓住一个倒霉蛋往死里打。

    像微软、苹果这种国际著名企业,都拿盗版没法,关飞难道还能比这些企业更厉害?

    律师团打官司,可不是为了扫平盗版商,最大作用是全球正名。用强硬的态度、激烈的手段,让所有人都明白——看清楚了,这东西是我发明的啊,哪怕你买了盗版货,可你要清楚,我才是这种商品的权益所有人!

    这样做的好处只有一个:突破专利限制!

    对!

    就这一个目的。

    关飞不求收到多少专利费,但他通过自己抢先跨过门槛,成为该种产品的发明人,而抹杀掉发达国家用专利来制约后进国家的手段,从而堂堂正正进入该领域。

    没有专利就没有专利,我收不到专利,但你也别想用专利来限制我!

    就目前来看,这种战术还比较成功。

    《太空侵略者》由于影响巨大,全世界都知道这是太宇科技率先发明,所以尽管盗版商横行,可大家都在闷声发大财,没有谁跳出来说自己才是《太空侵略者》的最初研发者。连带着,让街机的框体设计、面板布局也顺利通过了各国专利局的审核,名正言顺成为太宇科技名下专利。

    而第一起专利维权的胜利,也让太宇科技开始陆续收到一些小厂家的专利授权申请,多多少少可以弥补一些专利官司的支出。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除了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向市场偷偷摸摸出点货,电子积木暂时还没有大规模的竞争对手出现。

    电子积木销售良好,潘美凤也充满了干劲,每天玩了命地工作。这让周小山很是抱怨,表示现在要见她,比见关飞还难。见了面三句话不到,就会说到孩之宝,说到电子积木、变形金刚。

    潘美凤连听抱怨的时间都没有。

    电子积木现在太火了,来自全球的订单滚滚而来,首月十万套订单已经接满,新订单已经延续到两个月以后。

    产销分离以后,她只管生产,然后以每套四十九美元的价格打包批发给速腾商贸。但为了这个批发价是离岸价格,还是到岸价格,同一体系的两家公司也是争论不休。

    潘美凤当然希望是离岸价。

    所谓离岸价,就是厂家将货物送上船,责任就到此为止。船运、中途损失、码头装卸、到岸分销等等一系列支出,厂家就概不理会。如果以离岸价计算,这四十九美元就近乎于净收入。

    而速腾商贸当然不干。

    都是做这一行的,塑料组件制造成本大家心里都有数,即便嵌入电子元件也多不了几个钱。一套零售价九十九美元的电子积木,实际制造成本只会是十几港币,合三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