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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不看武器的光鲜亮丽与否,主要看武器掌握在谁的手里。

    锦衣卫的武器漂亮吧,可是他们太大意了,连奢崇明摸到营寨边都没有注意到。

    “看来,今天的偷袭是个毫无悬念的胜仗啊。”乌鸦说道。

    奢崇明点了点头,突然他心头一动,道:“既然胜利唾手可得,这个营地里所有的东西就都是我们的,我们不能用火攻。火可不好玩的,什么好东西都挡不住一把火。锦衣卫的黄金盔甲、军帐、兵器,都挺值钱的,火一烧可就都没了。”

    黄金盔甲自然烧不掉,所谓真金不怕火烧。可是烈火一起,黄金融化变形,虽然黄金没少,但金锭的价格可比金制盔甲的价格便宜多了。

    乌鸦不贪,不是他视金钱如粪土,而是抢来的钱与他无关,那是奢崇明的个人财富。既然与他无关,金锭与金制盔甲就没有什么分别。

    不过他也支持奢崇明的决定,因为他盯上了锦衣卫的帐篷。

    在随着奢崇明狼狈逃窜的这么些年里,他可是吃够了帐篷的苦。一到阴天下雨,就要了亲命。外面大雨,里面小雨,有时天晴了,里面还下雨。为啥,因为帐篷没干。

    他注意到锦衣卫的帐篷似乎特别厚实,别说小雨,就算是倾盆大雨、瓢泼大雨……反正无论什么样的大雨都扛得住。虽说这帐篷有点重,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又不是自己扛。

    乌鸦看着已经解开了绳索的叛军,小声命令道:“悄悄地摸进去。一刀一个,把帐篷里的锦衣卫全部干掉!注意,别把帐篷弄破了,那可是我们的宝贝。”

    叛军士兵也舍不得放火,火海无情。一把火能把那些士兵手上的财物烧为灰烬。真放火,他们抢谁去?

    一队叛军蹑手蹑脚地走到锦衣卫大营门口,他们轻轻地抬起摆放在大营门口的鹿角、拒马。大概是门口摆放了这么多锋利的防具,锦衣卫大感放心,居然连哨兵也没有布置就休息去了。

    叛军搬运鹿角、拒马的时间不长,也没有惊动锦衣卫。

    奢崇明紧张地看着开门的叛军。手心里捏了一把汗。

    其实,奢崇明也有第二手准备,他派了许多士兵站在营寨的围墙边。如果锦衣卫有所警觉,便翻越寨墙进去偷袭。但寨墙上鹿角众多,翻越时。士兵受伤必然惨重,而且营寨这么大,从边上突入,极易迷路。

    幸好锦衣卫的警惕性太差,大门洞开都没有发现。

    叛军长驱直入,分成数个小队,守在各个帐篷边。

    见叛军已经各就各位,奢崇明脸现狞笑。大吼一声:“杀呀!”

    奢崇明站在营地外面,就算声音再大也传不到里面。他旁边的传令兵点起火把,这才是真正的动手信号。

    叛军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见到信号,拔出腰刀,同时冲进各个帐篷,

    就听“哎哟”之声连起,叛军们一个个人仰马翻。仔细一看地面,什么陷坑、绊索应有尽有。特别是帐篷中间那个大坑。不但深,而且还插满了尖尖的木桩。没有收住脚的。直接掉进了大坑。要是被木桩插中脑门或心脏还好,直接挂了。没有痛苦。要是插到别的地方,那可得挣扎很久才会死。

    搞什么搞嘛,好好的地面,干什么挖成这个样子?

    叛军心知不妙,立刻退出营帐,往回就跑。可是刚才平坦的路面上突然出现了很多绊索,叛军们纷纷变做滚地葫芦。

    太没天理了吧,哪有在营地里放这玩意的,难道你们自己就不要起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