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玉老爷到达华山的时间比英飞扬整整慢了五天。

    天气酷热,一路上玉老爷乘着凉轿,日落而出,日出而息,缓缓而行。与其说是去华山办事,不如说是游山玩水。在他的凉轿后面,至少缀着六七个尾巴,都是些跟踪的好手。

    对这些尾巴,玉老爷知道得很清楚。知道他们属于什么组织,也清楚他们跟踪自己的目的,甚至连他们一路上换了几个人,彼此之间交过几次手,谁胜谁负都了如指掌。被跟踪者对跟踪者的情况如此了解,倒也十分有趣。

    要赶走他们自然并不困难。不过,玉老爷没有这样做。人在江湖,无论是参加帮派还是千里独行跑单帮,混口饭吃都不容易。玉老爷不想让这些人回去受责罚。反正让他们跟着,对自己也并没有什么损害。有时,玉老爷也会玩点小花招,增加一下跟踪的难度。如果让跟踪者觉得太容易,就不合玉老爷的身份了。派他们来的人也不会相信玉老爷一夜之间变成了白痴。

    七月二十日,玉老爷终于抵达了华山脚下的小城。

    这时候的华山,早已经曲终人散,绝大部分赶来看热闹的江湖人带着失望的情绪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已经押了注的,要赶紧去局子里把银子拿回来。只有“天道堂”和“源记”的人还没有走。他们需要等待一个确切的结果。舒鸿博也没走,因为英飞扬的伤势尚未完全稳定,英牧野请他多留两天。

    玉老爷并不急于上山去和大家相会,居然找了间客栈,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他刚刚洗了个澡,在竹凉椅上躺下来,准备叫点东西吃,突然就闻到了一股特别的香味。对这种香味,玉金银绝不陌生,那是红烧兔肉。而且,玉老爷也知道,能把红烧兔肉做出这种香味来的,只有一个人。

    香味就来自隔壁的房间。

    隔壁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上架着一个极大的砂锅,满满一锅红烧兔肉冒着泡,油汁嗞嗞作响。不要说吃,光看上一眼就会让人心花怒放。

    门没闩,玉老爷几乎是直冲了进来。他本来并不是这么没教养,也知道进别人房间之前要先敲门的道理。但是进英牧野的房间例外,因为英牧野进他的房间也是这样子的。

    在玉老爷熟悉的人当中,只有英牧野能把红烧兔肉做成天下无双的美味。英牧野当然不是经常下厨房的人,事实上,他根本就只会做红烧兔肉这一味菜。

    玉老爷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老是跟兔子过不去。英牧野的答案是:鹰总是要吃兔子的。

    现在,英牧野就坐在桌子的对面,面前摆着一大坛花雕酒。兔子肉和花雕酒,历来是英牧野的两大嗜好。他的客人想要吃他烧的兔肉,就一定要陪他痛饮花雕酒。

    这个规矩,玉老爷当然懂得。他来不及跟英牧野打招呼,先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连喝三大碗酒,叫道:“好酒!”连吃三大块肉,叫道:“好肉!”

    英牧野哈哈大笑,陪着连干了三碗酒,吃了三块肉。

    玉老爷嘴里嚼着红烧兔肉,任由红艳艳的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流,含含糊糊地道:“你烧肉的本事越来越高了。”

    “做一件事情就要努力做到最好,这是我的习惯。”

    “好习惯!”玉老爷一拍桌子,喝一声彩,饮一大碗酒,吃一大块肉。

    “不过这一次,倒跟我的手艺进步无关,我在肉里面加了一些特别的佐料。”

    “怎么个特别法?”

    “吃了这种特别加料的兔子肉后,你就会浑身乏力,筋酥骨软,变作一条小虫子。”

    玉老爷继续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边吃边问:“你什么时候学会暗箭伤人的?”

    “暗箭伤人这种事何必要学?人人都会的。只不过以前我不屑这么做罢了。”

    “那你现在为什么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