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腊月,寒风吹的更紧,今年的雪似乎比往年要多一些,赶路走了不过三五天,又纷纷扬扬的下起雪来,白雪堆积没到了人的小腿,车马打滑不能向前,只得住在村镇的一家客栈上,等着雪过天晴,路面化开。
有思抱着手炉坐在门前,极有耐心的看着雪花簌簌的落下,她来人间第一个年头的时候就是冬天,那时候她没有地方可去,觉得人间似乎就是这么寒冷萧条的模样,到后来与老乞丐住进了破庙,比露宿街头好一点,却也是冷的直打哆嗦,哪里还有兴致欣赏雪天的美景。
如今倒是不一样了,有思拢了拢身上厚厚的棉披风,将手中装了木炭的小手炉裹在里面,觉得暖意融融,舒心惬意。
这披风是她在永州城里要饭的时候,看见个富贵的太太穿过,那时候有思看着大红的披风喜庆鲜艳,觉得十分好看,当时老乞丐说她要是穿上,绝对比那腰如水桶的富贵太太好看,只可惜做乞丐的吃饭都艰难,这辈子都不可能穿上那样的衣裳,有思觉得做一行就要像一行,于是便打消了穿那衣服的念想,一心一意好好讨饭。
眼下就不一样了,有思有了钱,除了吃吃喝喝,然后就是到那做衣服的铺子里,做了件一样的披风穿上,回到府中见如月穿了件水绿的小袄,有思也觉得非常好看,又返回铺子里,做了件一样的出来。
临行的时候,赵昭看她大红的披风里面配着绿色的小袄,还惊艳的多看了几眼,有思为此沾沾自满,觉得自己格外好看。
赵昭的贴身侍卫廉疏是个老实的中年男人,据说在赵昭还是个奶娃娃的时候就跟在身边,为人忠厚,还是个热心肠,一路上与有思在一起的时候,眼神跟看女儿一样亲切,知晓有思是个馋嘴巴,一路上到了哪里,都会热情的告诉有思这个地方的什么东西最好吃,哪家做的最好,几天下来,有思喜欢廉疏,比赵昭要多的多的多。
此时,客栈的厨房里刚炖了几只山里肥硕的兔子,廉疏给赵昭房中端了一碗,然后让小二在大堂上了几碗,叫了门口的有思过去。
有思闻着香气过去,伸手就要拿起一只兔腿来啃,却被廉疏先她一步拿了起来,然后用割肉的小刀将兔肉片下来,放到有思面前的碗中。
“丫头,进了京规矩就要多些,有时候我们做下属的出了差错,便会牵连到主人。在永州的时候大大咧咧没有关系,从现在你要多加注意,通晓些分寸,不然到时候再害了自己。”
有思用筷子吃着兔肉,嘴巴上沾满了油水,听着廉疏苦口婆心的话,将头点了点,然后朝着廉疏道:“廉大叔,你这样子好熟悉,好像,好像……”
廉疏爽朗一笑,“好像什么?”
“好像个老乞丐!”
这话若是旁人听了,说不定会不高兴,但是廉疏性子直爽,一听有思这个形容,仰着头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直笑的楼上赵昭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墨蓝锦衣的赵昭立在门口,低头看着围在桌前吃着兔肉说笑的两人沉默不语。
廉疏意识到自己或许声音大了,扰了主子,便赶紧收紧了嗓门,有思后知后觉,问廉疏道:“廉大叔,京都有讨饭的么?”
“有。”廉疏叹一口气,应了一声,“这天下到了哪里,都会有不好过的。”
“那便好。”有思放下心来,“若是到时候丫鬟做不下去了,我就还去讨饭,反正有的是经验。”
廉疏一听,赶忙劝道:“别这样说,跟过主子的人,怎么能去讨饭呢。”
“怎么不能?”有思有理道:“老乞丐说这世上风水轮流,说不定哪天等主子没钱了,也得去讨饭。”
这话一说,廉疏不顾有思满口油水,赶紧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再一抬头,见赵昭已经站在了身边。
廉疏松开手,朝着客栈的伙计道:“再来一碗兔肉,添一双碗筷。”
“好嘞,客官您稍等。”那小伙计敞亮的声音穿过大堂,朝着后厨里去了。
不一会儿,兔肉和碗筷都端了上来,小伙计眼力灵活,还上了一坛酒水。
闻着酒水的香气,勾起了有思肚子里的馋虫,一巴掌拍开酒封,边给自己倒酒,边道:“老乞丐说酒是这世上最好喝的东西,我后来买来尝了尝,也果真不错,书里写诗的人都说赏白雪温美酒最有情调,我们今天也尝一尝。”
一碗酒刚刚倒满,有思还没有来得及端起来喝一口,又被廉疏端开,放到了赵昭面前,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了有思一眼,嘴皮子不出声音,默念了“规矩”两个字。
有思抱着手炉坐在门前,极有耐心的看着雪花簌簌的落下,她来人间第一个年头的时候就是冬天,那时候她没有地方可去,觉得人间似乎就是这么寒冷萧条的模样,到后来与老乞丐住进了破庙,比露宿街头好一点,却也是冷的直打哆嗦,哪里还有兴致欣赏雪天的美景。
如今倒是不一样了,有思拢了拢身上厚厚的棉披风,将手中装了木炭的小手炉裹在里面,觉得暖意融融,舒心惬意。
这披风是她在永州城里要饭的时候,看见个富贵的太太穿过,那时候有思看着大红的披风喜庆鲜艳,觉得十分好看,当时老乞丐说她要是穿上,绝对比那腰如水桶的富贵太太好看,只可惜做乞丐的吃饭都艰难,这辈子都不可能穿上那样的衣裳,有思觉得做一行就要像一行,于是便打消了穿那衣服的念想,一心一意好好讨饭。
眼下就不一样了,有思有了钱,除了吃吃喝喝,然后就是到那做衣服的铺子里,做了件一样的披风穿上,回到府中见如月穿了件水绿的小袄,有思也觉得非常好看,又返回铺子里,做了件一样的出来。
临行的时候,赵昭看她大红的披风里面配着绿色的小袄,还惊艳的多看了几眼,有思为此沾沾自满,觉得自己格外好看。
赵昭的贴身侍卫廉疏是个老实的中年男人,据说在赵昭还是个奶娃娃的时候就跟在身边,为人忠厚,还是个热心肠,一路上与有思在一起的时候,眼神跟看女儿一样亲切,知晓有思是个馋嘴巴,一路上到了哪里,都会热情的告诉有思这个地方的什么东西最好吃,哪家做的最好,几天下来,有思喜欢廉疏,比赵昭要多的多的多。
此时,客栈的厨房里刚炖了几只山里肥硕的兔子,廉疏给赵昭房中端了一碗,然后让小二在大堂上了几碗,叫了门口的有思过去。
有思闻着香气过去,伸手就要拿起一只兔腿来啃,却被廉疏先她一步拿了起来,然后用割肉的小刀将兔肉片下来,放到有思面前的碗中。
“丫头,进了京规矩就要多些,有时候我们做下属的出了差错,便会牵连到主人。在永州的时候大大咧咧没有关系,从现在你要多加注意,通晓些分寸,不然到时候再害了自己。”
有思用筷子吃着兔肉,嘴巴上沾满了油水,听着廉疏苦口婆心的话,将头点了点,然后朝着廉疏道:“廉大叔,你这样子好熟悉,好像,好像……”
廉疏爽朗一笑,“好像什么?”
“好像个老乞丐!”
这话若是旁人听了,说不定会不高兴,但是廉疏性子直爽,一听有思这个形容,仰着头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直笑的楼上赵昭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墨蓝锦衣的赵昭立在门口,低头看着围在桌前吃着兔肉说笑的两人沉默不语。
廉疏意识到自己或许声音大了,扰了主子,便赶紧收紧了嗓门,有思后知后觉,问廉疏道:“廉大叔,京都有讨饭的么?”
“有。”廉疏叹一口气,应了一声,“这天下到了哪里,都会有不好过的。”
“那便好。”有思放下心来,“若是到时候丫鬟做不下去了,我就还去讨饭,反正有的是经验。”
廉疏一听,赶忙劝道:“别这样说,跟过主子的人,怎么能去讨饭呢。”
“怎么不能?”有思有理道:“老乞丐说这世上风水轮流,说不定哪天等主子没钱了,也得去讨饭。”
这话一说,廉疏不顾有思满口油水,赶紧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再一抬头,见赵昭已经站在了身边。
廉疏松开手,朝着客栈的伙计道:“再来一碗兔肉,添一双碗筷。”
“好嘞,客官您稍等。”那小伙计敞亮的声音穿过大堂,朝着后厨里去了。
不一会儿,兔肉和碗筷都端了上来,小伙计眼力灵活,还上了一坛酒水。
闻着酒水的香气,勾起了有思肚子里的馋虫,一巴掌拍开酒封,边给自己倒酒,边道:“老乞丐说酒是这世上最好喝的东西,我后来买来尝了尝,也果真不错,书里写诗的人都说赏白雪温美酒最有情调,我们今天也尝一尝。”
一碗酒刚刚倒满,有思还没有来得及端起来喝一口,又被廉疏端开,放到了赵昭面前,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了有思一眼,嘴皮子不出声音,默念了“规矩”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