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拉克位于遥远的边境之外,已经离开了修雷德王国的地域范围的发达街道。原本有“沙漠之镇”之称的洛克拉克的交通方式是非常不发达的,热气球和砂上船技术的成熟使得这里各方面取得了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不少猎人和商人以这里为中转站向四处的目的地进发,洛克拉克的阳光可以说是有一半被热气球所遮挡着。一年一度的丰收祭让洛克拉克更加热闹,猎人工会与城塞游击队合作共同迎击峰山龙。峰山龙背上的矿物质是平时在其它狩猎场难以挖掘到的,这麽迎击成功就意味着丰收,当然失败也就意味着完结。——《地理志》

    经过了五天的旅行,康斯坦斯终于在黄昏时分来到了洛克拉克。

    如《地理志》上对于洛克拉克的评价只能用如实俩字形容。康斯坦斯不得不对来之前查阅了《地理志》的作法而感到庆幸,因为不这样做,康斯坦斯此时定是被吓的目瞪口呆。

    “真的是大啊!”康斯坦斯虽然早有准备,但是在洛克拉克面前还是发出了感叹。

    洛克拉克好似一座堡垒,横在了沙漠和绿地之间,康斯坦斯来的这头是茂密的森林,而城市的另一头则是黄土漫天的沙漠。

    洛克拉克位于俩种地形之间,自然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就算到了黄昏,头顶上的热气球也是天遮住了小半张天,来来往往的商贩乘坐的热气球从沙漠,从森林,从大陆的各各角落来到了洛克拉克。

    “小朋友,让开点。大家加把劲!”在康斯坦斯仰望城市城墙的时候,一位中年人拉开了他,道了声谦又指挥起了后头的工人。

    康斯坦斯转头一看,之间十多个劳工在领头人的指挥下,费力的拖着已经被半抬起的沙上船。

    船身破旧,风帆处已经有多处损毁,虽然谈不上致命,但是也已经无法继续使用。

    “大叔,这船怎么坏的?听说这船坚固无比,连传说中的巨龙都不能轻易摧毁的啊!”康斯坦斯有些好奇,便对着刚才的大叔问道。

    “这个啊……”大叔刚要回答,只听到一声巨响。

    “嘭!”被抬着的沙上船的左平衡架居然折断了,一下子十几个劳工的力分配不均,直接侧倒了,所幸无人受伤。

    “哎,叫你们抬得时候往船上靠着点,别愣着了,快点,别愣着,把支架放船上去,今天晚上前给我抬回船厂去。”大叔本来面带微笑要回答少女的问题,却被这一气口气一下子重了,嘴巴里骂骂咧咧的转过身来。

    “别怕,别怕。”大叔见康斯坦斯有些怕他的样子,连忙理了理上衣,摆出了一副正经样,接着说:“这船是在狩猎像山一样,会不停在沙子中行进的峰山龙。”

    “峰山龙?”虽然在大叔的形容下,康斯坦斯脑中已经大致脑补出了峰山龙的样子,但是刚想继续问,那位大叔已经急急忙忙去处理船的事情了。

    “峰山龙?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会不会有狗龙厉害呢?”康斯坦斯心里想着,跟随着入城的队伍,进入了洛克拉克。

    洛克拉克商业发达远超康斯坦斯的想象,虽然上辈子也去过现代的大都市,但是这个时空的大城市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如果说上辈子的大都市如同赶集一样热闹,而拥挤。这里的大都市则是超级市场,琳琅满目但又不失秩序。

    各种材料按照价格高低依次摆放,大量的低等材料堆积在货架的低端,只有少数商铺把柜台延长到了街道边,里面装满了猎人捕猎得到的兽骨,一部分被制成了工艺品出手给普通人,一部分被粗加工准备贩卖给猎人。

    路上的行人也不似温泉村那样,这儿几乎一半都是猎人,剩下的也多多少少有着明显的从事于猎人相关工作的痕迹。

    猎人走在街上,拿着武器,就好像是军人走在马路上,给人威风凛凛的感觉。

    就像是小品中的一句话:“越是贼窝就越要注意防盗。”越是在手上都有几条龙命的猎人堆里,秩序就越是重要。

    康斯坦斯好奇的打量着“彬彬有礼”但是衣服上不少地方沾满血迹的猎人,一面打听着路,一面慢慢的在街道前行着。

    “这,这就是猎人公会了?”康斯坦斯只问了一位路边玩耍的“小朋友”(其实和她现在岁数一样)就顺着指引找到了猎人公会。

    猎人公会虽然说不上宏伟,但是绝对说得上庞大,大门看起来可以容许十只大怪鸟并排通过,围墙似长城一样,围住了大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