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需要说明,情节是成就一部戏曲艺术成就的重要条件,但却不是唯一因素。
戏曲情节的设计铺排固然要力求新颖变化与曲折起伏,但同时它需要关照到其他艺术元素的发挥空间;情节构思布置妥切将有利于其他艺术条件的展现。
但如果仅着重于剧情的设计而未能关照到其他层面的发挥,甚至对其发展空间产生阻碍与囿限,就戏曲艺术的整体成就而言,并不能算是成功的创作。
此外传奇戏曲的情节设计可以归纳推论出多种固定的情节类型,如果从窠臼与程序化的方向来评论之,一般而言得到的否定批评势必多过于正面肯定。
事实上传奇戏曲情节设计的类型化是一种特色,也是一种必要。
并且剧作家若是运用了新的题材与新的情节类型,观众在观赏戏曲时,部的心力皆只能专注于了解陌生新奇的情节之上,反而对于其他艺术层面如歌舞乐的聆赏、演员唱念作打功夫的发挥就未能留有一个品味与思索的空间,而错过中国古典戏剧多元综合的艺术真谛。
再则这一些出现在戏曲中的情节类型,确实是提炼自群众的生活真实经验或历史事迹记录再进一步转化改造,以一种更符合艺术演出需要的形象出现。
艺术亦可谓是一种生活经验的总结,中国戏曲中一再重复出现的情节类型,事实上也是在古代社会的生活基础上加以取材进行过滤归纳,进而成为戏剧舞台上的种种场面。
从戏剧家的角度出发,严谨繁浩的传奇体制形式牵制着传奇作家编写情节的技巧,它必须在既定的原则与规范之下创作出合乎形式所需的情节内容。
怎么说呢,诚如明代戏剧家王骥德谈戏曲创作之法时所言:
格有所拘,律有所限,即有才者,不能恣肆于三尺之外也。
其所谓则是指戏曲创作有其特定的体式规范,剧作家即使再有才情,都必须在既定的原则与条件之内施展其艺术创造之才能。
这样的看法同样出现于李渔《闲情偶寄》:
传奇格局,有一定而不可移者,有可仍可改,听人自为政者。
剧作家能够遵守格式的制约,又能在可变动的范围内制造新意,这才是真正的优秀作品。
元代杂剧所代表的中国古典戏曲艺术成就自然不容置喙,但是从戏剧情节美学这一层面而言,元杂剧的戏剧结构受到固定的四套音乐结构所牵制影响,并非是以剧情的发展作为主要依归,使得情节内容与人物性格未能得到充分的表现。
元杂剧的结构亦只能说是一种初级的戏剧结构形式。
而传奇戏曲则将音乐结构作为辅助剧情演出的有利条件,是为衬托戏剧情调、展现人物形象、发挥行当表演艺术的重要配套,对于剧情而言却不再是一种束缚与牵制,反而成为正面辅助的艺术条件。
吕天成《曲品》曾这样评论元代杂剧与明代传奇的艺术成就:
杂剧但摭一事颠末,其境促;传奇备述一人始终,其味长。无杂剧则孰开传奇之门,非传奇则未畅杂剧之趣也。
杂剧和传奇同为中国戏曲史上璀璨的两个高峰,然而产生于不同时代的二种戏曲,在殊异的体制形式条件及不同审美原则影响之下,进而发展出两种无论外形或内涵都别具特色的戏曲艺术。
元代杂剧可谓是中国戏曲史上第一个繁盛期,其发展出来的严谨戏曲结构与固定艺术形式,令中国戏曲表演达到一个成熟完备的境地,亦为后代的戏曲创作奠定下可观的基础与成就。
即使传奇戏曲的体制型态并非以元杂剧为范式,而是依据宋元南戏演变而来,但它终究吸收含融了杂剧诸多的创意与长处,以令本身的艺术内涵更加丰厚成熟。
然而就戏曲情节设计一事的表现,不可否认地,元杂剧因为固定的形式长度以及演出脚色的规范所影响,其在戏剧情节的安排设计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叙事艺术表现上所能发挥的空间相当有限。
而传奇戏曲长篇巨幅的体制结构除了提高了创作的难度,却也提供了戏曲情节更大的表现空间与发挥广度,进而让中国戏曲在「合歌舞以演故事」基本特质上。
戏曲情节的设计铺排固然要力求新颖变化与曲折起伏,但同时它需要关照到其他艺术元素的发挥空间;情节构思布置妥切将有利于其他艺术条件的展现。
但如果仅着重于剧情的设计而未能关照到其他层面的发挥,甚至对其发展空间产生阻碍与囿限,就戏曲艺术的整体成就而言,并不能算是成功的创作。
此外传奇戏曲的情节设计可以归纳推论出多种固定的情节类型,如果从窠臼与程序化的方向来评论之,一般而言得到的否定批评势必多过于正面肯定。
事实上传奇戏曲情节设计的类型化是一种特色,也是一种必要。
并且剧作家若是运用了新的题材与新的情节类型,观众在观赏戏曲时,部的心力皆只能专注于了解陌生新奇的情节之上,反而对于其他艺术层面如歌舞乐的聆赏、演员唱念作打功夫的发挥就未能留有一个品味与思索的空间,而错过中国古典戏剧多元综合的艺术真谛。
再则这一些出现在戏曲中的情节类型,确实是提炼自群众的生活真实经验或历史事迹记录再进一步转化改造,以一种更符合艺术演出需要的形象出现。
艺术亦可谓是一种生活经验的总结,中国戏曲中一再重复出现的情节类型,事实上也是在古代社会的生活基础上加以取材进行过滤归纳,进而成为戏剧舞台上的种种场面。
从戏剧家的角度出发,严谨繁浩的传奇体制形式牵制着传奇作家编写情节的技巧,它必须在既定的原则与规范之下创作出合乎形式所需的情节内容。
怎么说呢,诚如明代戏剧家王骥德谈戏曲创作之法时所言:
格有所拘,律有所限,即有才者,不能恣肆于三尺之外也。
其所谓则是指戏曲创作有其特定的体式规范,剧作家即使再有才情,都必须在既定的原则与条件之内施展其艺术创造之才能。
这样的看法同样出现于李渔《闲情偶寄》:
传奇格局,有一定而不可移者,有可仍可改,听人自为政者。
剧作家能够遵守格式的制约,又能在可变动的范围内制造新意,这才是真正的优秀作品。
元代杂剧所代表的中国古典戏曲艺术成就自然不容置喙,但是从戏剧情节美学这一层面而言,元杂剧的戏剧结构受到固定的四套音乐结构所牵制影响,并非是以剧情的发展作为主要依归,使得情节内容与人物性格未能得到充分的表现。
元杂剧的结构亦只能说是一种初级的戏剧结构形式。
而传奇戏曲则将音乐结构作为辅助剧情演出的有利条件,是为衬托戏剧情调、展现人物形象、发挥行当表演艺术的重要配套,对于剧情而言却不再是一种束缚与牵制,反而成为正面辅助的艺术条件。
吕天成《曲品》曾这样评论元代杂剧与明代传奇的艺术成就:
杂剧但摭一事颠末,其境促;传奇备述一人始终,其味长。无杂剧则孰开传奇之门,非传奇则未畅杂剧之趣也。
杂剧和传奇同为中国戏曲史上璀璨的两个高峰,然而产生于不同时代的二种戏曲,在殊异的体制形式条件及不同审美原则影响之下,进而发展出两种无论外形或内涵都别具特色的戏曲艺术。
元代杂剧可谓是中国戏曲史上第一个繁盛期,其发展出来的严谨戏曲结构与固定艺术形式,令中国戏曲表演达到一个成熟完备的境地,亦为后代的戏曲创作奠定下可观的基础与成就。
即使传奇戏曲的体制型态并非以元杂剧为范式,而是依据宋元南戏演变而来,但它终究吸收含融了杂剧诸多的创意与长处,以令本身的艺术内涵更加丰厚成熟。
然而就戏曲情节设计一事的表现,不可否认地,元杂剧因为固定的形式长度以及演出脚色的规范所影响,其在戏剧情节的安排设计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叙事艺术表现上所能发挥的空间相当有限。
而传奇戏曲长篇巨幅的体制结构除了提高了创作的难度,却也提供了戏曲情节更大的表现空间与发挥广度,进而让中国戏曲在「合歌舞以演故事」基本特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