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叟此人身形矮小,肤色棕褐,目有精光,乃奉行的门客之一。

    他身手一般但逃跑的本事过人,因擅长隐于市集之中,察言观色,耳聪目明,是盗取探查消息的一把好手,故而被奉行招至麾下。

    “让公子久等了。”良叟拈了拈小胡子,从身上掏了皱巴马的本账册出来:“那日公子以身试险,贼子撤退后老叟便偷偷跟在他们身后,只见他们朝南往一山沟钻去,去的方向却也不是一鸣寨,是条大江。”

    “大江?”奉行挑了挑眉,接过账本。

    “正是,南麓山南边乃一大江,只可惜那些人乘船而去,而江流太过湍急,老叟只身不敢渡江,这才断了线索。”良叟可惜道。

    “你可看见他们往哪去?”奉行翻开账册,仔细看了起来。

    “船往南边去了。”良叟答道,随后不解:“公子为何要传信老叟去偷这粮商账本啊?”

    “明日约了粮商至凤鸣楼采买议价,这价格我要提前悉知。还要劳烦良叟明日跟我走一趟,盯着那些商人的表情。”奉行翻过一账页,记住了粮食采买的价格,淡淡道。

    原来如些,良叟点头应了下来,随后疾步离开了。

    一阵凉风吹过,药堂前又剩下奉行一人,如同原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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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一,卯时。

    五珠堂迎来了位不速之客,那人气势汹汹,竟一脚踹开了五珠堂堂的大门。

    “四当家?”来福惊道。

    “姜红呢?让她给老子出来!凭什么削老子的钱啊?!”

    范明目露凶光,一气之下竟掀砸烂一个茶台。

    “四当家,姜姐出去采买粮食去了,您也知道,这是大当家吩咐的。”

    “好,好的很,告诉她,老子等她回来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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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日初升,晨光照亮了南麓山,姜红一早便在山下牵着马儿等人汇合。

    半晌,看到一人从枫林里走了出来。

    他头戴嵌翡翠小冠,身穿暗云纹圆领红袍,腰系烫金线宽边锦带,穿的是衣冠楚楚,配的却是大俗之色。

    再看那张脸,剑眉星目,清隽矜骄,硬生生的将这红配绿的衣裳给压了下去,显得贵气十足。

    怎么说呢,这满山的枫叶都红不过他。

    “奉公子这是?”姜红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眼这暴发户的打扮,凭心而论,他确实长得养眼,也压得住这衣裳,这副我很有钱的样子就合她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