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军中,狼骑士正在养精蓄锐,其中,一名统领喝了口酒,抖了抖身子,“这酒,可真烈啊!”

    “是啊,”一位狼骑士奉承一句,“大冬天的,没酒,铁疙瘩都握不起来。”

    统领哈哈一笑,“可惜,这酒,只能开战时喝,其他时间,可是喝不着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话,统领只是随便一说,发发牢骚。

    但其麾下的狼骑士,手中握着的酒囊,紧了数分。

    有几个,更是将本该一饮而尽的酒囊,收了其来。

    瞧见这些狼骑士的动作后,统领怒骂一句。

    “谁让你们收起来的,喝,使劲喝。

    领主大人说了,这次若是能活着回来,酒,管够一个月。

    谁若是能攻入要塞,奖一百,娶两个婆娘。

    不要担心吃破咱们领主,因为这是我们该得的。

    也是,那位巨野王欠我们的。

    老子只求,你们争点气,多杀几个,不要让人,辱了我们领主大人的名。”

    沉默,现场,满是沉默,所有狼骑士深知。

    狼骑士不擅攻城,事实上,骑兵,又该怎么攻城,但问题是,他们需要带士气。

    让后面野人明白,马车能跑多快,取决于前面拉车有多猛。

    因此,他们才作为主力,作为先锋,驱之前线。

    一时间,喝了不少酒狼骑士有些上头,有不少,眼圈是红的。

    这一战后,一百五十个,能活十个以上,就很不错了。

    但,有时候,勇气可战胜一切,但一个人穷到极致时。

    勇气,是他最不缺的。

    因此,野人从不缺勇士。

    号角声响起,狼骑士开始动员,这些野人的独狼,野人的骄傲,在此刻,却显得十分孤独。

    但,孤独的背后,是狂傲,是凶狠。

    轰的一声,狼吼咆哮,狼骑士开始冲锋了,冲的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