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熟人(1/3)
高媛不再犹豫,冲着伙计道:“伙计,给我称十斤精面粉,就要这个。”
“好唻!”伙计高声应道,真是瞌睡就有送枕头的,见高媛两手空空,还从一旁的角落里掏出个崭新的棉布口袋来,声音清脆地道,“大嫂,这口袋五文一个,小的做主送您了。”
真会做生意,高媛不由失笑,见那顾客讪讪地去了门口,边交谈边关注事态发展的两人中,一个满脸堆笑接了钱,另外一个穿员外服的人继续束手旁观。
她的目光一扫而过,便将注意力重新放到了店家卖的各种粮食上。既然这里有卖冬麦面粉,那应该也有冬小麦卖吧?也不知道在她的空间里,冬小麦的生长周期在缩短了那么多之后,质量会不会有变化。
她巡视着缸体上的标识,在看到其中一个之后,眼前一亮。
怎么把这个忘记了?这可也是耐旱作物。不但能当粮食,还能做菜。
她看到的不是别的,正是玉米。嫩玉米煮了,味道不要更香甜哦。
她指着盛放玉米的大缸,对伙计道:“伙计,再给我称五斤玉米。”
伙计瞥了一眼,应道:“好唻,不过大嫂,这个是玉米粒,还没磨呢。您要不要买现成的玉米面?我们店里还有玉米碴,熬粥最好。”
高媛来者不拒:“那就都来五斤,这个也要。”
笑话,她想要的就是可以直接做种子的玉米粒好不好?至于那两样,纯粹是附带的,偶尔吃吃粗粮有益健康嘛。
这家粮店的种类颇多,到最后,高媛不仅买了玉米和面粉,还买了几斤谷子。在北方,谷子是小米没去壳之前的称呼,高媛从来没有种过这种作物,不过伙计很热情,她也抱着试一试的目的买了。那伙计还颇有些不好意思,说小米恰好卖完了,只好卖给她谷子。
他哪里知道,这恰好是高媛的目的呢?有空间在手,她需要的是种子,而不是去了壳磨成粉的粮食。
几十斤东西背在身上是很沉的,就算是高媛干惯了粗活也受不了。再加上以前买的大包小包,高媛觉得自己瞬间变成了一个能行走的麻袋包。出了粮店之后再也没有闲心思逛街,直奔马车停靠的酒楼后院,不把这些东西放好,她是怎么也没有继续逛街的力气了。
她只顾着自己身上的大包小包,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从粮店出来的时候,那个一直在门口和掌柜聊天的员外,很是下大力气地好好看了她一阵。
粮店掌柜自然注意到了他的异状,等高媛走远了,这才低声问道:“员外认识此人?”
员外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总是觉得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偏偏想不起来了,这人到底是谁呢?
掌柜的心里鄙夷,面上却装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来,过了片刻之后才摇头道:“老朽也想了想,毫无印象,是从来没见过此妇人的。”
最后一个词加重了语气,提醒眼前这人,他看着面熟的可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妇人。你对着一个妇人做出人家是你熟人的举动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果真是粗鄙之夫,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若不是他命好,跟东家是一个老祖宗的兄弟,这晋中城的买卖,怎么也不会落到他手里负责去。偏偏东家老家里的人都死了个干净,就这么一个从兄侥幸活了下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东家的亲兄弟是没有了的,满世上划拉来划拉去,也就剩下这么一个从兄弟了。
连大字也不识几个的猎户,就这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地成了人上人,豪宅大屋地住着不说,整个晋中的生意都归他管着。他会什么啊?一个月来盘一次账,也不过就是自己说什么他听什么罢了,连账本都看不懂。
人的命,天注定。谁让人家跟东家是从兄弟呢?谁让东家老家里其他人都死绝了呢?就这么一个愚人,也能穿着员外服,被人尊称一声员外,真是不服不行。
那位员外哪里知道掌柜的正在腹诽他的不学无术,还在绞尽脑汁地想,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着实不合事宜。
可惜,任由他想破了头,也没想起这看着眼熟的人到底是谁来。眼看着天色已近午,再不走就到不了家了,便放下心事,让伙计把自家的车夫叫来。
掌柜的挽留:“员外不妨在城里多住两天,这几天正好赶上县试,成贤街上热闹着呢。”
员外却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可,不可,出来的时候跟家里人说了,今日必要赶回去的。”
“好唻!”伙计高声应道,真是瞌睡就有送枕头的,见高媛两手空空,还从一旁的角落里掏出个崭新的棉布口袋来,声音清脆地道,“大嫂,这口袋五文一个,小的做主送您了。”
真会做生意,高媛不由失笑,见那顾客讪讪地去了门口,边交谈边关注事态发展的两人中,一个满脸堆笑接了钱,另外一个穿员外服的人继续束手旁观。
她的目光一扫而过,便将注意力重新放到了店家卖的各种粮食上。既然这里有卖冬麦面粉,那应该也有冬小麦卖吧?也不知道在她的空间里,冬小麦的生长周期在缩短了那么多之后,质量会不会有变化。
她巡视着缸体上的标识,在看到其中一个之后,眼前一亮。
怎么把这个忘记了?这可也是耐旱作物。不但能当粮食,还能做菜。
她看到的不是别的,正是玉米。嫩玉米煮了,味道不要更香甜哦。
她指着盛放玉米的大缸,对伙计道:“伙计,再给我称五斤玉米。”
伙计瞥了一眼,应道:“好唻,不过大嫂,这个是玉米粒,还没磨呢。您要不要买现成的玉米面?我们店里还有玉米碴,熬粥最好。”
高媛来者不拒:“那就都来五斤,这个也要。”
笑话,她想要的就是可以直接做种子的玉米粒好不好?至于那两样,纯粹是附带的,偶尔吃吃粗粮有益健康嘛。
这家粮店的种类颇多,到最后,高媛不仅买了玉米和面粉,还买了几斤谷子。在北方,谷子是小米没去壳之前的称呼,高媛从来没有种过这种作物,不过伙计很热情,她也抱着试一试的目的买了。那伙计还颇有些不好意思,说小米恰好卖完了,只好卖给她谷子。
他哪里知道,这恰好是高媛的目的呢?有空间在手,她需要的是种子,而不是去了壳磨成粉的粮食。
几十斤东西背在身上是很沉的,就算是高媛干惯了粗活也受不了。再加上以前买的大包小包,高媛觉得自己瞬间变成了一个能行走的麻袋包。出了粮店之后再也没有闲心思逛街,直奔马车停靠的酒楼后院,不把这些东西放好,她是怎么也没有继续逛街的力气了。
她只顾着自己身上的大包小包,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从粮店出来的时候,那个一直在门口和掌柜聊天的员外,很是下大力气地好好看了她一阵。
粮店掌柜自然注意到了他的异状,等高媛走远了,这才低声问道:“员外认识此人?”
员外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总是觉得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偏偏想不起来了,这人到底是谁呢?
掌柜的心里鄙夷,面上却装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来,过了片刻之后才摇头道:“老朽也想了想,毫无印象,是从来没见过此妇人的。”
最后一个词加重了语气,提醒眼前这人,他看着面熟的可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妇人。你对着一个妇人做出人家是你熟人的举动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果真是粗鄙之夫,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若不是他命好,跟东家是一个老祖宗的兄弟,这晋中城的买卖,怎么也不会落到他手里负责去。偏偏东家老家里的人都死了个干净,就这么一个从兄侥幸活了下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东家的亲兄弟是没有了的,满世上划拉来划拉去,也就剩下这么一个从兄弟了。
连大字也不识几个的猎户,就这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地成了人上人,豪宅大屋地住着不说,整个晋中的生意都归他管着。他会什么啊?一个月来盘一次账,也不过就是自己说什么他听什么罢了,连账本都看不懂。
人的命,天注定。谁让人家跟东家是从兄弟呢?谁让东家老家里其他人都死绝了呢?就这么一个愚人,也能穿着员外服,被人尊称一声员外,真是不服不行。
那位员外哪里知道掌柜的正在腹诽他的不学无术,还在绞尽脑汁地想,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着实不合事宜。
可惜,任由他想破了头,也没想起这看着眼熟的人到底是谁来。眼看着天色已近午,再不走就到不了家了,便放下心事,让伙计把自家的车夫叫来。
掌柜的挽留:“员外不妨在城里多住两天,这几天正好赶上县试,成贤街上热闹着呢。”
员外却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可,不可,出来的时候跟家里人说了,今日必要赶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