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在1726(清雍正四年)的奏疏中就对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的改土归流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和计划。
鄂尔泰说:“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
指出改土归流必须进行,然后提出了对4省改土归流的计划:将原属四川的东川、乌蒙、镇雄改隶云南,相机改流设三府一镇。
广西的土府、州、县、峒、寨分隶南宁、太平、思恩、庆远4府,并将牂牁江以北的普安州划归贵州,牂牁江以南的西隆州划归广西,增州设营。
云南以澜沧江为界,江内(澜沧江以东)的镇源、威远、元江、新平、普洱、茶山等地改设流官,江外(澜沧江以西)暂不改流,即“江外宜土不直流,江内宜流不宜土”的改流原则。
贵州苗疆3000余里,1300余寨的改土归流,首先要开通黔桂道路,然后派兵深入“徧加剿抚”而后设立流官政权。
关于改土归流的原则和方法,鄂尔泰在其奏疏中也说得很清楚:“改流之法: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为上,勒献次之”。
就是“剿抚兼施”,“恩威并用”的政策。
明清王朝的改土归流是在各种机会和借口下进行的。
(1)当地各民族起来反抗,被镇压后借机改流,如贵州的治古、答意二长官司、施秉蛮夷长官司均是因当地苗族人民反抗被镇压后而,改流的。
(2)土司犯罪或叛乱被镇压后改流,如贵州金达蛮夷长官司土官何伦父子犯死罪而被改流,还有云南武定土司凤氏、顺宁土司猛廷瑞叛乱被镇压后均设流官。
(3)土司宗族争袭时被改流,如云南鹤庆土府因土司高氏宗族争夺土官职位“伏诛”后改设流官知府。
广西的左州、利州也都是因族人争袭而改流的。
(4)土司侵掠邻境被镇压后改流,如广西养利州、永康州土司侵掠邻境,“总兵官赵辅等擒诛之,因改流”。
(5)以不系世袭为由改流,如贵州大万山长官司申世隆死后,其继承人因“不系世袭”而被改流。
(6)土司绝嗣后无人承袭而改流,如贵州永从蛮夷长官司李瑛死后绝嗣,无承袭者而被改流;广西上石西州、土田州皆因土司死后绝嗣改流。
(7)土民请求改流,如酉阳、保靖、桑植、容美等土司地区人民“迫切呼号,蛮皆改土”而被改流。
()土司自请改流,如贵州金筑安抚司土舍金大章乞改流,遂改金筑安抚司为广顺州。
(9)以新建州县或划州并县为由而改流,如广西的忻城、程县、镇安、西林、西隆州等地流官的设置皆以划州并县为由而实现的。
总之明清王朝是利用一切机会,只要条件许可即实行改土归流。
而明朝的话,要知道明代的改土归流是明朝中叶前后才开始的,在一些具备改土归流条件的地区进行,一般改流的规模较小。
在贵州地区的改土归流是从1413年(永乐十一年)开始,废思南、思州二宣慰司,并邻境之地设思州、思南、镇远、铜仁、石阡、黎平、乌罗、新化八个流官府。
1415年(永乐十三年)因普安安抚司“土酋慈长谋为不轨”,改设普安州,归流官管辖。
1431年(宣德六年)因永从蛮夷长官司土司死后绝嗣,无承袭者而被改为永从县。
1444年(正统九年)因施秉蛮夷长官司地区苗族反抗被镇压后,改设施秉县。
鄂尔泰说:“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
指出改土归流必须进行,然后提出了对4省改土归流的计划:将原属四川的东川、乌蒙、镇雄改隶云南,相机改流设三府一镇。
广西的土府、州、县、峒、寨分隶南宁、太平、思恩、庆远4府,并将牂牁江以北的普安州划归贵州,牂牁江以南的西隆州划归广西,增州设营。
云南以澜沧江为界,江内(澜沧江以东)的镇源、威远、元江、新平、普洱、茶山等地改设流官,江外(澜沧江以西)暂不改流,即“江外宜土不直流,江内宜流不宜土”的改流原则。
贵州苗疆3000余里,1300余寨的改土归流,首先要开通黔桂道路,然后派兵深入“徧加剿抚”而后设立流官政权。
关于改土归流的原则和方法,鄂尔泰在其奏疏中也说得很清楚:“改流之法: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为上,勒献次之”。
就是“剿抚兼施”,“恩威并用”的政策。
明清王朝的改土归流是在各种机会和借口下进行的。
(1)当地各民族起来反抗,被镇压后借机改流,如贵州的治古、答意二长官司、施秉蛮夷长官司均是因当地苗族人民反抗被镇压后而,改流的。
(2)土司犯罪或叛乱被镇压后改流,如贵州金达蛮夷长官司土官何伦父子犯死罪而被改流,还有云南武定土司凤氏、顺宁土司猛廷瑞叛乱被镇压后均设流官。
(3)土司宗族争袭时被改流,如云南鹤庆土府因土司高氏宗族争夺土官职位“伏诛”后改设流官知府。
广西的左州、利州也都是因族人争袭而改流的。
(4)土司侵掠邻境被镇压后改流,如广西养利州、永康州土司侵掠邻境,“总兵官赵辅等擒诛之,因改流”。
(5)以不系世袭为由改流,如贵州大万山长官司申世隆死后,其继承人因“不系世袭”而被改流。
(6)土司绝嗣后无人承袭而改流,如贵州永从蛮夷长官司李瑛死后绝嗣,无承袭者而被改流;广西上石西州、土田州皆因土司死后绝嗣改流。
(7)土民请求改流,如酉阳、保靖、桑植、容美等土司地区人民“迫切呼号,蛮皆改土”而被改流。
()土司自请改流,如贵州金筑安抚司土舍金大章乞改流,遂改金筑安抚司为广顺州。
(9)以新建州县或划州并县为由而改流,如广西的忻城、程县、镇安、西林、西隆州等地流官的设置皆以划州并县为由而实现的。
总之明清王朝是利用一切机会,只要条件许可即实行改土归流。
而明朝的话,要知道明代的改土归流是明朝中叶前后才开始的,在一些具备改土归流条件的地区进行,一般改流的规模较小。
在贵州地区的改土归流是从1413年(永乐十一年)开始,废思南、思州二宣慰司,并邻境之地设思州、思南、镇远、铜仁、石阡、黎平、乌罗、新化八个流官府。
1415年(永乐十三年)因普安安抚司“土酋慈长谋为不轨”,改设普安州,归流官管辖。
1431年(宣德六年)因永从蛮夷长官司土司死后绝嗣,无承袭者而被改为永从县。
1444年(正统九年)因施秉蛮夷长官司地区苗族反抗被镇压后,改设施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