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