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君说的自然是林筝。

    发现有客人认出了他们,林筝见缝插针地走了过去。他并没有像自家哥哥那样,一身干净的白衬衫外加笔挺西装裤,而是穿着一身民族风衣服,那白净的脖子、纤细的手腕还挂着很多手工制品,那叫一个琳琅满目。

    他脸上扬着一个平易近人的笑容:“两位漂亮的小姐,我身上的衣服你们喜欢吗,觉得好看吗?一会儿你们想不想看裴炀穿,现在扫码付款,立即可以得到明星同款哦!”

    因为他的皮肤白皙、颜值能打,哪怕穿得跟个万花筒似的,也透着一股仿佛身穿高定的奢靡精致感。

    近距离看他,几个女孩也只会“呜呜呜”地说好看,掏钱的速度无比迅速,一时叫摄影机分不清,她们夸的是衣服好看,还是人好看。

    但凡林筝走过的地方,都有女性情不自禁地出言挽留。

    “小弟弟,可以把你头顶的紫色帽子给我看一下吗?”

    “我想要那件淡青色的披肩!”

    “这个檀香手镯也好好看,只剩下两个了,我们俩是好姐妹,一人买一个吧。”

    无需什么明星噱头,只要林筝那张脸往人前一出现,被打动的人就不少。衣架子模特选得好,顾客自然心动,还有人暗地里偷偷拍照。

    路恒在前台收银,听后台扫码付款成功的叮噔声络绎不绝,一笔又一笔的资金入账。这其中隐藏的巨额利润多大,大家都明白,一时间他都忍不住有些心惊肉跳,暗自庆幸还好林筝怂恿他穿衣服时,他选择了拒绝。如果他去推销,估计说破嘴皮子都没人买。

    他刚庆幸完,林筝喘着气跑回来,仔细看,他的头发微微凌乱,身上跟被人扒光似的。

    路恒心疼他,连忙去扶,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

    然后没等少年开始喝,他就跟打扮一个惹人怜爱的洋娃娃一般,往少年头顶扣了几顶五颜六色的帽子,往那截脆生生白嫩嫩的腕子上分别套了十来个莲花手镯。古朴的装饰品,更衬那只手漂亮可爱,就是这分量实在不轻。

    ——路恒你是魔鬼吗?他才刚回来。

    林筝刚想大哭,镜头没有错过他那委屈兮兮的表情,路恒笑了,柔声安慰道:“加油,你可以的!”

    哎,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弟弟就好了,那就可以天天玩换装游戏了。

    注视林筝离开都稍显笨重的背影,路恒微微一笑,那笑容竟吓退了一直跟拍他的摄影师。

    开张才半个小时,不少客人都意识到了,也许这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地方台节目。他们恨不得奔走相告,最终只是按捺着激动的心情,暗戳戳补了个妆,顺便发了个朋友圈。

    林筝这里的推销很顺利,但顶替了林筝原来位置的裴炀,却遇到了难缠的客人。

    有一桌气氛较为诡异,一个穿骷髅头t恤的社会青年坐主位,另一个人打扮和他相似。两人用完了餐,却迟迟没有离开的迹象。

    直到一个铃声响起,引来前后左右的目光,手机人的同伴才道:“哥,你咋还用这种老歌做铃声?”他有点不好意思,总觉得其他人看他们的眼神,跟在看什么落后生物似的,他很想站出来说一句,其实他们很潮的!

    这首歌叫《危险的女人》,其实曲调并不难听,但已经火过属于它的那个时期,毫不留情被人划为过气老歌的范畴。

    “你懂个屁,这首歌是电视剧主题曲,唱这首歌的是我当年高中喜欢的女神,我听的不是歌,是一种情怀,是难忘的青春。”青年给了同伴脑门一个暴栗。

    同伴哀泣一声,道:“什么青春,什么情怀,怎么样都好。哥,咱在这里坐太久了,咱还是快点行动吧,我想上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