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精灵王就大摆筵席,欢迎外孙女布伦希尔。

    布伦希尔大吃大喝,对精灵族的美食身为满意。

    因为本身就是个咸鱼,所以布伦希尔从始至终没有提及任何跟政治有关的东西,这也让精灵王很满意,后者最怕的就是孙女一来就是为了夺取权力。

    精灵们都淡泊名利,最不耐烦的就是那些俗世欲望,譬如权欲。这也是为什么精灵王身为老丈人,第一眼就不喜欢那人类王储尼古拉斯,那家伙青年时期眼中就充斥这各种欲望——权欲、□□、征服欲。

    布伦希尔来精灵国真就只是因为往后的遗愿,她连阿斯加德的王座都不去肖想,更遑论精灵国?

    精灵们本就与世无争,精灵王这个位置更像是劳苦劳累的部落酋长,负责一大堆东西,却没有世俗的名誉与权柄,做的不好就会被民众退下位,简直是吃不力不讨好。

    布伦希尔吃饱喝足,醉意浓重,几乎无法自己走动,一走就身子歪斜,因此被阿多尼斯架着去了木头制作装饰不朽之花的精致小屋——这是精灵公主芙蕾雅曾经的闺房。

    阿多尼斯是典型的精灵,俊俏而空灵,银发尖耳朵。一摸,那耳朵还会泛红,并且带得浑身颤抖,足见敏感。

    “不要……”阿多尼斯不由自主喃喃,企图推开醉女的手。明明一般是喝醉了的人被轻薄,怎么到了他这,反而是没醉的被轻薄?阿多尼斯脸红了红。

    喝多了的布伦希尔向来不管不顾,见阿多尼斯害羞,愈发喜欢,甚至多了几分恶作剧式的快感。这种可爱的小男生调戏起来最好玩了~

    她摸了摸他清凉白皙的脸颊道:“你真好看,不愧是精灵,比大多数的人类男子都好看,让人一见啊,就倾心~”

    “是、是吗?”阿多尼斯说话都结巴了,“不不对,我们才第一次见面!”

    布伦希尔会说精灵语,但所有人都没有怀疑,都觉得是王后思念故乡心切,将这故土的语言教给了小王女。

    “当然了,你这等美色是凡俗世界所没有的~”布伦希尔脑海里闪过穆斯贝尔王子的妖艳面容,但她的嘴一路甜到尾,“而且第一次见面怎么了,感情这种事可不是日久就能生情的,第一眼不喜欢那就永远不可能喜欢了,但若是第一眼见了就喜欢,那就这辈子都无法忘怀了。”

    说着说着,布伦希尔自己都快信以为真了。

    布伦希尔自认为并不是个情商很高的家伙,至少让她表演有时候演不出应该有的神色,可但凡有几分真情实感,她都能演得惟妙惟肖、真假难辨,这也是为什么玛丽女王那样的老人精都会喜欢她了。她若是说起甜言蜜语来,那真是满嘴跑火车,拉都拉不住。

    不过对于精灵之美的认可倒是实话,阿道夫·洛基美则美矣,但委实俗艳,哪儿有精灵王子的空灵脱俗?

    这是俗世容不下的美,好似晨雾笼罩的麋鹿,一转眼就会消失,无迹可循,是人类难以捕捉的梦幻。

    布伦希尔见到精灵王子就喜欢,那种少女怀春式的单纯的好感。

    她尤其喜欢他那双浅绿色的眼眸,就像是冰冻的湖泊。

    原本布伦希尔以为只有翡翠绿的眼睛好看,就像是大王兄的眼睛,然而看到阿多尼斯,她才知道真正好看的眼睛是浅绿色的。

    只消跟那双眸对视片刻,她就会联想到了南国如茵的绿草、北国融化的雪水所浇灌的山坡——就像春天一样美好。

    可神明并不希望祂的暴君喜欢上与世无争的精灵,神明再一次恼怒了,将即将走入木屋的精灵王子吹飞。

    布伦希尔这个身份本来是神明重要的棋子,在神明眼里她就是祂的人,可如今这棋子不但听话不说,还到处勾搭,这叫本就喜欢信徒终身不娶不嫁来侍奉自己的霸道神明越发不悦。

    血腥的布伦原本的命运就是一辈子没有真爱,虽然有过几段感情但都无疾而终,其中某几个情人甚至因为利益或者正义揭竿而起,导致布伦对感情深深地失望,最终像玛丽女王一样没有子嗣,只能从旁支过继孩子来继承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