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车驶进辉光城时,四周的声音顿时嘈杂起来。

    约寇忍不住掀开挂帘,探头向外望去只见道路两旁都是各种各样的商铺,有的在门口搭起了凉棚,摆上几张桌椅供人休息,而有的直接将货物摊在地上,自己则站在街边大声吆喝,整条长街简直跟集市没什么区别。

    一时间他以为自己仿佛来到了雄鹰城,那座由集市演变而来的城镇。

    噢,不对,雄鹰城已经被碧水女王一把火烧成了白地,而且远处那些高大巍峨的建筑背影也说明了这座城市的规模颇为不凡。

    “怎么样,你对晨曦王都的第一感觉?”他身后传来懒洋洋的女子声。

    “不愧是商人之都,就连城市主干道都能让商贩公然叫卖,放在灰堡,早就给巡逻队搜刮干净了,”约寇赞叹道,“恐怕也只有峡湾能和你们比一比。”

    “峡湾?”女子不屑道,“一群倒腾货物的驮夫罢了。无非是把各地的货物转运到稀缺的地方,来回贩卖赚取差价,岛上能出手的货物少得可怜,想来想去,也只有咸鱼能卖点钱了。”

    “当然,论行商最厉害的自然是你,”约寇笑着缩回脖子。

    “你也不赖啊,”她微微一笑,伸手攀上他的肩膀,“我的大使先生。”

    对方是约寇在晨曦王国边境城市遇上的贵族商人,和灰堡不同,商人的财富在晨曦甚至能当作爵位来用,大多数贵族都会行商,而豪商的地位堪比上位贵族。同时晨曦王国还是产出大国,不光农产品十分丰富,纺织原料和成品更是远销三国。在出发前,约寇可是恶补了好一阵邻国的历史与风情特点,适当的装傻可以博得女子的满足感,但一问三不知的笨蛋是没有人喜欢的。

    女商人的名字叫丹尼丝.佩顿,尽管已有三十五六,可皮肤依然保养得十分完好,摸起来光滑且富有弹性。浅褐色的头发盘在头顶,其中一缕还被刻意染成了紫色,初看起来显得颇为怪异,不过习惯后竟意外的觉得不错。作为远行在外,无人看管的贵族妇人,自然对找乐子充满兴趣。

    约寇只花了两天时间便与她相谈甚欢,接着再以一瓶香水赢得了她的青睐,***愉后,两人彻底黏在了一起,不但并道同行,丹尼丝还把他拉上了自家的豪华大马车。

    “对了,不知辉光城最受欢迎的是什么生意?”

    “怎么,你也想参与进来吗?”

    “受老朋友……不对,受尊敬的温布顿国王委托,我可能要在这里待上好一阵子,十年,或者二十年,”约寇轻松道,“既然是商人的城市,我也不能免俗才是,就像你说的那句话来着”

    “好贵族都是好商人,”丹尼丝接上。

    “没错,好贵族都是好商人,”约寇抚掌大笑,“在灰堡,大使可相当于伯爵之位,不行商怎么对得起这个头衔。”

    “说得也是,”她贴在约寇的耳边说道,“王都里卖得好的东西分两类,一种是实用品,大多数时候都用得到,当然又不能太过普遍,例如水晶玻璃杯、银镜、香水、优质的布料和织物。另一种是新奇玩意儿,这种东西没有标准价格,全看买主喜不喜欢。每一周周末,城里都会召开类似的贸易展,根据档次不同,进入的要求也不一样。”

    “听起来就有意思!”约寇眼睛一亮。

    “确实很有趣,不去看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般玩意。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倒是可以带你去参观最顶级的展会。但是,最近有一桩生意压过了前面两者,”丹尼丝停顿片刻,吊起他的胃口才说道,“奴隶贸易。”

    “奴隶?”他愣了愣,“这可不算稀奇的东西。”

    “所以我说的是最近,”女商人解释道,“没有本钱的生意总是最受欢迎的,你应该知道狼心被教会攻占的消息吧?那边涌过来了成千上万的难民,只要给点食物,就能拉上一批,到哪里卖出去都不吃亏。现在辉光城有许多商人都跑去了边境,抢着在这股难民潮结束前赚上一笔,毕竟等到战乱平息,这门生意就相当于结束了。”

    “然而你去的却是灰堡的边境。”

    “我不太喜欢买卖人的感觉……”丹尼丝耸耸肩,“特别是女人。”

    “那就别去想这事了,”约寇搂着她道,“无本的生意不等于毫无风险,等那些难民变成暴民时,奴隶商人们就该头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