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天擢知道这乌穆出身东海女真,说话不那么中听,倒也没有什么坏心思,看他一脸正色,洪天擢道:“将军能为我正名,实乃大恩也。”
乌穆摆摆手,道:“大恩算不上,只不过是说实话罢了,一会赚开岑溪城还要靠你洪大人。”
“将军小心,眼前这支营伍属于李成栋,听闻其是清虏第一汉将,极为难缠!”
乌穆哈哈一笑:“我还是社团第一鞑将呢,看看谁厉害!”
乌穆虽然说的轻松,作战却是一丝不苟,他骑马登上一道山坡,远远观察绿营动向,发现这支兵马虽然有三四千人,但多是丁壮跟役,其中战兵不足两千,清军拥有骑兵,控制战场,早已侦测到勤王军到来,已然列开阵势。
杜永和是李成栋麾下宿将,在李成栋一脉中算是副手,李成栋有三义子为臂助,但地位皆是不如杜永和,杜永和让随军跟役在岑溪与本阵之间立下栅栏,近百骑兵在后,显然是准备靠这些杂七杂八的人就挡住岑溪城内的明军,这确实杜永和的幻想罢了,因为丁魁楚根本没有出援的计划。
丁魁楚看到援军只有千余便是不抱希望,而且见其服色旗号不熟悉更是不敢开城。
而杜永和把麾下步卒和骑兵列开阵势,骑兵在右翼,步兵在中间,摆开了棋盘阵型,乌穆拿出望远镜与几个军官一道观察,看了几遍,问道:“你们看到他们的火炮了吗?”
“我只看到了两门佛郎机,在那个方向!”一个军官指了指清军棋盘阵中的一角。
乌穆看了一眼发现确实有两门佛郎机,但再看也是找不到第三门。
“听闻李成栋率精兵三千追杀天子,急速西去,那火炮沉重,怕是没有携带。”一个年轻声音说道,正是林察的侄子林在行,他本是广东总兵正兵营的游击,如今率领四百精兵助战,俱是林察麾下家丁。
“很好,既然没有火炮,那便好办了!”乌穆大笑道。
在乌穆的催促下,勤王军列开阵势,乌穆麾下有陆战营两个大队,俱是燧发枪,林察家丁四百人,还有四门二十四磅臼炮,只可惜北来道路崎岖,只有传令兵无骑兵建制。
乌穆看了一眼身边的炮兵军官,说道:“今儿就看你了,打完仗,我把主子给的好酒分你一半,你若打的漂亮,给你也成。”
那炮官咧嘴一笑:“长官会都给我的,嘿嘿。”
乌穆用了半个时辰列开阵势,他让一个半陆战大队七百五十人排成三列横队,另外半个大队则列成一个方阵在左翼防止敌骑兵突袭,而林在行的家丁则组成中军殿后行进,并且协助掩护炮兵。
列阵完成后,乌穆问道:“这个时节,风什么时候最大?”
一个向导说道:“将军,这个时候算大的了,到了下半晌,或许就小了。”
乌穆点点头:“进攻!”
当发现勤王军整队进攻的时候,杜永和就下令按兵不动,在步卒占据大部分的情况下,毫无疑问防守更有利,最重要的是眼前这支军队的身份,虽然服色与见识过的岛夷精兵不像,但看其装备和阵型,可是如出一辙。
杜永和跟着李成栋在崇明是见识过社团精兵的,但他见识过的是陆军,这次面对的是陆战队。既然对手是岛夷,杜永和就不得不警惕起来,索性防守,看看情况。
因为一线步兵部是燧发枪兵,无需像火绳枪士兵那样担心旁边的战友引燃自己身上的火药,所以肩并肩前进,整条阵线不过二百米左右宽,随着号声响起,各中队的军官不断发布命令。
“上刺刀!”
“中队,枪上肩。”
咚咚咚,步鼓响了几声,接着铜笛和步鼓齐鸣,形成了一支欢快的曲子,抑扬顿挫颇有规律,所有线列步兵踏着调子前进,无人出声,左右脚交错前行,看的林在行一时晃了眼睛。
乌穆摆摆手,道:“大恩算不上,只不过是说实话罢了,一会赚开岑溪城还要靠你洪大人。”
“将军小心,眼前这支营伍属于李成栋,听闻其是清虏第一汉将,极为难缠!”
乌穆哈哈一笑:“我还是社团第一鞑将呢,看看谁厉害!”
乌穆虽然说的轻松,作战却是一丝不苟,他骑马登上一道山坡,远远观察绿营动向,发现这支兵马虽然有三四千人,但多是丁壮跟役,其中战兵不足两千,清军拥有骑兵,控制战场,早已侦测到勤王军到来,已然列开阵势。
杜永和是李成栋麾下宿将,在李成栋一脉中算是副手,李成栋有三义子为臂助,但地位皆是不如杜永和,杜永和让随军跟役在岑溪与本阵之间立下栅栏,近百骑兵在后,显然是准备靠这些杂七杂八的人就挡住岑溪城内的明军,这确实杜永和的幻想罢了,因为丁魁楚根本没有出援的计划。
丁魁楚看到援军只有千余便是不抱希望,而且见其服色旗号不熟悉更是不敢开城。
而杜永和把麾下步卒和骑兵列开阵势,骑兵在右翼,步兵在中间,摆开了棋盘阵型,乌穆拿出望远镜与几个军官一道观察,看了几遍,问道:“你们看到他们的火炮了吗?”
“我只看到了两门佛郎机,在那个方向!”一个军官指了指清军棋盘阵中的一角。
乌穆看了一眼发现确实有两门佛郎机,但再看也是找不到第三门。
“听闻李成栋率精兵三千追杀天子,急速西去,那火炮沉重,怕是没有携带。”一个年轻声音说道,正是林察的侄子林在行,他本是广东总兵正兵营的游击,如今率领四百精兵助战,俱是林察麾下家丁。
“很好,既然没有火炮,那便好办了!”乌穆大笑道。
在乌穆的催促下,勤王军列开阵势,乌穆麾下有陆战营两个大队,俱是燧发枪,林察家丁四百人,还有四门二十四磅臼炮,只可惜北来道路崎岖,只有传令兵无骑兵建制。
乌穆看了一眼身边的炮兵军官,说道:“今儿就看你了,打完仗,我把主子给的好酒分你一半,你若打的漂亮,给你也成。”
那炮官咧嘴一笑:“长官会都给我的,嘿嘿。”
乌穆用了半个时辰列开阵势,他让一个半陆战大队七百五十人排成三列横队,另外半个大队则列成一个方阵在左翼防止敌骑兵突袭,而林在行的家丁则组成中军殿后行进,并且协助掩护炮兵。
列阵完成后,乌穆问道:“这个时节,风什么时候最大?”
一个向导说道:“将军,这个时候算大的了,到了下半晌,或许就小了。”
乌穆点点头:“进攻!”
当发现勤王军整队进攻的时候,杜永和就下令按兵不动,在步卒占据大部分的情况下,毫无疑问防守更有利,最重要的是眼前这支军队的身份,虽然服色与见识过的岛夷精兵不像,但看其装备和阵型,可是如出一辙。
杜永和跟着李成栋在崇明是见识过社团精兵的,但他见识过的是陆军,这次面对的是陆战队。既然对手是岛夷,杜永和就不得不警惕起来,索性防守,看看情况。
因为一线步兵部是燧发枪兵,无需像火绳枪士兵那样担心旁边的战友引燃自己身上的火药,所以肩并肩前进,整条阵线不过二百米左右宽,随着号声响起,各中队的军官不断发布命令。
“上刺刀!”
“中队,枪上肩。”
咚咚咚,步鼓响了几声,接着铜笛和步鼓齐鸣,形成了一支欢快的曲子,抑扬顿挫颇有规律,所有线列步兵踏着调子前进,无人出声,左右脚交错前行,看的林在行一时晃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