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元同宁愿自己今天没见到林居。

    至少不要以摔进水坑后的形象见到林居。

    但是林居憋着笑走过小巷把他领回家洗澡的时候,盛元同突然觉得当条脏兮兮的无辜小狗也还不错。

    再次踏进林居家里,有种格外不同的感觉。

    林居不爱搞大动作,收拾屋子就算一个。

    之前自己留在他家里的东西很多都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简直就像是林居特地留着等他回来一样。

    这样的认知让盛元同嘴角忍不住挂了笑,浑身污水,脑袋上还翘起一撮毛,显得整个人傻气十足。

    林居努努嘴:“洗澡去。”

    盛元同乖乖拿起浴巾走进浴室,短短十步的路程一步一回头,心怦怦跳,脚步轻快,生怕一个没做好就给人赶了出去。

    这叫什么,傻人有傻福。

    浴室落锁,没过多久传来哗哗的水声,林居靠在沙发上,脑子一片混沌,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

    手覆到心口,不痛,在跳,一下下撞着皮肤,隐约还升起点雀跃的感觉。

    那颗轻飘飘的器官像雾气一样,突然有了实质,汲了水似的,变得很沉,扎进肉里的枝条成了羽毛,挠啊挠,慢慢升腾起来。

    见到盛元同站在自己家对面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好像能分得清爱和痛的区别了。

    无端端鼓胀蓬松像块面包一样柔软的心,切开来是甜的,闻起来是香的,把他与盛元同分别开来的干涸寂寞填满了。

    只要一眼,就一眼。

    它不是被戳坏的烂橡皮,是小面包。

    想到这里林居自己都想笑,什么小面包,恶心得很。

    盛元同从浴室里出来,林居立马收起笑容,换了副嘴脸,淡淡看着他:“洗好了就回去吧。”

    “哥......”盛元同湿漉漉地看着林居,英俊的脸颊上贴着一撮黑发,看上去人畜无害,甚至很委屈的样子,撩起袖子放到林居眼前,“先别赶我走,这里受伤了,很疼。”

    衣袖底下是一道轻微到有个50度近视都会被忽略的小伤口,是刚才摔倒擦伤的,盛元同煞有其事地展示给林居看,还装模作样倒抽一口冷气,又喊了句:“真的好疼啊。”

    “疼?”林居用拇指恶狠狠在那片红痕上刮了一下,“装什么。”

    “嘶!”盛元同浑身一抖,瘪这嘴,眼里带了泪花,“真的疼,疼得走不动了。”

    林居都气笑了:“要不我亲自给你截肢?”

    “好啊,”盛元同立马接话,“只要你不生我气。”